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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冤假错案,重在解决案件的思路,而不是为打官司而打官司

2024年3月3日  北京专门处理冤假错案律师   http://www.bjyjcals.com/

平反冤假错案,重在解决案件的思路,而不是为打官司而打官司

北京专门处理冤假错案蒋亚平律师(13910710282)任职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蒋律师认为:近年来,以谭修义再审改判无罪案、张志超再审改判无罪案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刑事冤案的纠正引发学界的广泛关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法治现代化,而法治现代化离不开刑事辩护的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刑事辩护的高质量发展,有效推进法治现代化实现,法治现代化有效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当下,回顾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及防范对策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元照读书馆对于我国学界关于冤假错案的理论研究成果进行回顾,以期促进刑事辩护高质量发展,为减少冤假错案的产生提供助益。

平反冤假错案,我们要重在解决问题的思路,而不是纯粹的一味的打官司,更不要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

不管是冤假错案,还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因为打官司,首先它毕竟时间长,其次成本也高,包括聘请律师的成本。有一些时候,你的证据还未必真的非常的扎实,还有一些干脆就形不成证据链。在这个时候,如果你一味的非要打官司的话,往往这种官司就不会有太好的结果,

所以在这个时候,我往往会告诉一些咨询的当事人说:假如说咱不通过打官司,就能够解决这个问题,是不是也可以呢?有一些当事人会说:那如果说能解决问题,那我也不愿意打官司。但也有一些当事人说:不管他给我多少钱都不行,这个官司我必须要打下去。

可是你真的就能打下去吗?往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但并没有打出一个很好的结果,反而自己又损失了更多。要知道每打一场官司,都要消耗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我们中国人讲究以和为贵,其实在很多时候,未必都一定要走上法庭。

在很多时候,包括我们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在办案的时候,有些案件往往可以通过庭下和解的方式进行解决。这种和解就是双方坐下来沟通、谈判,拿出一个合理的、大家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

实际上有一些案件到了法院,一开始它也是不审判的,它也是来组织、调解。这个调解书,它的效力和裁判书是有一样的。而这种调解的过程中,就是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也能够让双方进行充分的意见表达。所以在这个时候,如果说咱调解了,实际上也不伤和气。否则官司倒是赢了,但是打官司的双方结下了一辈子的仇。

因为法庭上唇枪舌箭,免不了一场血战,这个时候往往大家都是撕破了脸皮的,那个时候什么都顾不得了。一场官司打下来,该得到的经济利益确实得到了,但是从此结成了仇家。这种其实并不是我们所想要的结果。

因此在很多的时候,我就想劝说大家,如果说我们能够不通过打官司解决的,那最好能够在庭下和解。那个时候,律师其实可以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谈判谈判,那你要有可谈的东西,要有可判的东西。所以说这个时候律师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双方都各自拿出来材料。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之下,也可以不在法官的主持之下,双方坐下来进行沟通。

特别是很多的经济案件、民事案件,采取这种方法实际上是最合适的。因为我们真的没有必要为打官司而打官司。假如说我们能够想通这一点,事实上很多的问题,真的就可以在法庭之外,得到一个有效的解决。

打官司这都是迫不得已的,对于我们的法律工作者来说,当然希望大家多打官司,恨不得你天天打官司。你不打官司,律师事务所哪有生意做嗯?但是,我们真的不希望大家,在可以不打官司就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非要拧着去打官司。


文章来源:北京专门处理冤假错案律师
律师:蒋亚平[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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