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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的4大根源,你遇到的是哪一种?

2024年3月3日  北京专门处理冤假错案律师   http://www.bjyjcals.com/

冤假错案的4大根源,你遇到的是哪一种?

北京专门处理冤假错案蒋亚平律师(13910710282)任职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蒋律师认为:近年来,以谭修义再审改判无罪案、张志超再审改判无罪案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刑事冤案的纠正引发学界的广泛关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法治现代化,而法治现代化离不开刑事辩护的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刑事辩护的高质量发展,有效推进法治现代化实现,法治现代化有效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当下,回顾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及防范对策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元照读书馆对于我国学界关于冤假错案的理论研究成果进行回顾,以期促进刑事辩护高质量发展,为减少冤假错案的产生提供助益。

冤假错案这些年屡见不鲜,已经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障碍。冤假错案产生的根源不外乎4种,即法官水平有限、法官受制于权力干预、法官受制于朴素道德、法官私心太重故意枉法,你遇到的是哪一种呢?

1、法官水平有限,这是冤假错案产生的技术根源

大量没有受过严格法学教育的法官依旧充斥着地方各级法院,甚至不少法官迟迟没能达到法律资格证书。更不要说一些长期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突然转岗到刑庭从事审判工作,他们很难正确理解民事裁判规则与刑事裁判规则的差别。

我多次面试考核申请执业人员时遇到从法官出来的法官助理甚至书记员,他们告诉我裁判文书基本都是他们执笔。碰上一些水平太差的法官,这根本不是法官审判而是法官助理甚至书记员审判,你让法院如何不出冤假错案?

2、法官受制于权力干预,这是冤假错案产生的制度根源

我国的法院饱受行政化之苦,一线法官往往不能自主决定审判,而是要向那些不参加审判的行政领导汇报。一宗案件明明无罪,主审法官却不能做主,需要汇报给分管副院长或院长,甚至要在审判委员会上讨论。如果有上级领导不愿意判决无罪,哪位法官敢做出无罪判决?

更麻烦的是许多法院领导甚至法院的上级领导都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他们本来就严重缺乏法律素养,甚至拿到的法学硕士、博士都可能工作太忙没空去上课,你让他们这群人有权力又不参与审判又不懂法的人,如何决定重大案件的审理?法院审判就应该合议庭负责制,而不应该以种种名义干涉办案法官的审判权,否则司法屈从权力就根本无法避免冤假错案。

3、法官受制于朴素道德,这是冤假错案产生的思维根源

早年我曾撰文说,大量冤假错案都是那些正义感爆棚的热血青年法官制造的。这些人分不清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的区别,不是从证据出发作出裁决,而是从朴素道德观来作出裁决,例如骨子里对车主、用人单位存在偏见,总认为他们是过错方。

这些年来为什么正当防卫条款僵尸化?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一些法官总对受到损害的一方抱有同情心,于是谁输谁有理这种不管情由只看结果的客观归罪法堂而皇之出现,我国刑法中故意犯罪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荡然无存。这些年对国有企业、公共秩序、国家利益的过度保护与过宽理解,也造成私人权利被这些法官以正义的名义戕害。他们把自己降低为居委会大妈的法律水准,你让冤假错案如何不批量滋生?

4、法官私心太重,这是冤假错案的品性根源

我国有些法官私心太重,其中大部分属于贪污腐败导致的冤假错案,这种冤假错案还容易纠正。还有一种很难纠正。那就是一些法官认为只要我手脚干净,不管你怎么辩,我都这么判,我都不听当事人的辩解与代理人的辩护。你在质疑我的审判有错,我就对你进行打击报复,例如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故意加重处罚。


文章来源:北京专门处理冤假错案律师
律师:蒋亚平[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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